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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在陈凯歌和胡戈之间有关后者的视频作品《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侵犯前者对其所导演的**《无极》的著作权 的纠纷引起了广泛的关注。 有替陈凯歌鸣不平的,认为胡戈在《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以下简称《馒头》)中大量运用了《无极》中的人物图像,侵犯了前者保护作品完整权等著作权;更多的人则支持胡戈,认为应当给文艺批评一个宽松的环境,其中部分人认为《馒头》构成了谐仿作品,属于著作权法上的合理使用。遗憾的是这些关于谐仿的评论不仅只言片语,而且在认识上不无偏颇之处。而目前法学界对于谐仿也缺乏系统、深入地探讨。本文将从《馒头》出发,以国外的相关立法和案例为参照,对与谐仿有关的著作权法问题及其获得著作权法保护的要件进行详细分析,以期对人们从法律上认识并规范这一行为有所启示,并填补法学理论在这一领域的空白。
一、 谐仿的含义及其存在基础
谐仿翻译自英文“parody” ,是指对原作品的嘲弄、讥讽性模仿。德国最高法庭对谐仿的定义代表了西方法学界的主流意见:客观上,谐仿对原作品的模仿应当保持其风格和态度,不得歪曲;主观上,谐仿对原作品的模仿旨在取笑或者讥讽。
二、 与谐仿有关的著作权法问题
作为一种艺术形式,谐仿不仅给消费者带来了快乐,而且创作者在其中体现的创造性劳动也应当受到法律鼓励。谐仿对原作品的嘲弄和讥讽,构成了文艺批评的一种形式,有利于促进文学艺术的繁荣。因此,谐仿不仅在社会生活中广泛存在,而且具有积极意义。有艺术家甚至声称:整个艺术发展史都是建立在谐仿基础上
陈凯歌导演怒了,地点在柏林。他为什么怒了?因为一位叫胡戈的网友恶搞了他的《无极》,做了一个短片,名字叫《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通过这个短片,很多看完《无极》却满头雾水的观众终于深刻领会了剧情,大批没有看过《无极》的观众产生了看**的冲动。在网络上,《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的下载率甚至远远高于《无极》本身。于是,陈
导怒了。
那么,为什么陈导在柏林呢?为什么要在德国首都宣布起诉一个中国公民呢?因为他要去参加柏林**节,那边为他安排了《无极》的盛大欧洲首映礼。陈导最近很忙,《无极》票房过亿,个人所得税都算得头皮发麻,计算器冒烟。前段时间带了片子冲击法国戛纳**节,未遂。后来又说要进军奥斯卡,提名名单出来以后,说有位华人导演入围,但那人叫李安。这一路走来,由全国巡回宣传,再到法国,又到美国。终于,德国,到了德国,金熊在望。忙,这一路都很忙。
所以,我们就看到了这一幕:陈导在柏林怒斥胡戈说:"一个人不能无耻到这样的地步。"
陈导的中文和他的**一样晦涩深奥,不知道"这样的地步"是一种怎样的地步?如果说指的是无耻到恶搞《无极》的程度,我觉得很好啊,很有趣啊,我很喜欢啊。至少,就娱乐性而言,《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要比《无极》好看多了。而且,完美地解释了为什么一部投资过2亿的片子里为什么会出现一个馒头。
如果说指的是扭曲了陈导呕心沥血所做的艺术品,这种行为非常无耻的话,我觉得很多秃顶的观众有话要讲。在《无极》的放映过程中,由于他们不得不一次次举起帽子向经典作品致敬,造成了他们的严重脱发。牦牛群奔,起立致敬,为了《狮子王》;光明迷路,起立致敬,为了《蜘蛛巢城》;满神预言,起立致敬,为了《浮士德》和《俄狄浦斯王》。如果我理解得不错的话,所谓无耻之徒就是从一部作品里找创意的人,拔一毛而利天下。而艺术大师就不同,薅百家之毛而为己用。
毫无疑问,一个巨大的鸿沟长期以来一直存在于观众和艺术家之间。以陈导的《无极》而言,要能理解这部充满了隐喻的作品,观众必须熟悉德国诗剧(《浮士德》)、希腊悲剧(《俄狄浦斯王》)、莎士比亚悲剧(《蜘蛛巢城》脱胎于《李尔王》)以及美国动画片。而要看懂《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需要的仅仅是简单生活经验和一点点幽默感。
我个人觉得,要求一位观众在劳累了一天,自己掏出80元血汗钱,去看一部大片前,还需要他去大学古典文学系深造一番,否则就无法深刻理解一部**,这种行为非常残酷。尤其是这部大片还号称是"商业片",尤显讽刺。商业片都拍成这个样子,真不知道中国人能看的文艺片要到什么水准。因此,《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是一部充满了人道关怀的影片,最低限度上它的故事要比《无极》完整而且合乎逻辑,而且并不强求观众去念夜校。
造就《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的,不是别人,正是陈导自己。要不是《无极》如此无稽,胡戈也就根本没有那么多发挥的地方。要不是《无极》如此滑稽,胡戈也就根本无法引起那么大的笑声,更不会有观众说《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才是正版《无极》。坦率地说,陈导不应该起诉,反而应该感谢胡戈同学。看完《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后引发想看《无极》原片的人,恐怕要比看了影评和预告片以后决定去看的人多得多---因为想看看究竟有多搞笑。
一亿多的票房,捞得盘满钵满,还不允许观众失望?观众掏钱赞助了票房了,还不允许大家找乐?那么无趣的片子都拍得,小小的《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就不能容忍它的存在?有本事把片子拍到网络下载第一名,不就所有的问题都结了吗?《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讽刺了《无极》又怎么了?不一直说中国观众素质低吗?那么戛纳评委、奥斯卡评委也都素质低?这次柏林**节的评委就一定高素质了?
本来挺美好的一件事,陈导摸摸小胡的头,大家一笑而过也就算了。闹到要上法庭的地步,究竟是谁丢脸?胡戈要是被判了,我第一个捐款。因为他至少有趣,至少他的工作有意思。至少劳累了一天下来看他的片子不累!在胡戈和陈凯歌之间,我毫不犹豫地选择前者。中国导演没有给观众多少欢乐,没有几个有点趣味,所以观众只能自己上网找乐。大师不大师对于我来说没有多少意义,古龙说:谁说英雄寂寞?我们的英雄是欢乐的。胡戈就是网民自己的欢乐英雄!要用司法手段灭一个民间的欢乐英雄,这事是我见过最无趣的事件。胡戈无耻与否我看不出来,但是做人不能无趣到陈凯歌这个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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