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用地调查评价历史

网上有关“农用地调查评价历史”话题很是火热,小编也是针对农用地调查评价历史寻找了一些与之相关的一些信息进行分析,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希望能够帮助到您。新中国成立以来...

网上有关“农用地调查评价历史”话题很是火热,小编也是针对农用地调查评价历史寻找了一些与之相关的一些信息进行分析,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新中国成立以来,广西壮族自治区做了大量农用地相关研究工作。在 20 世纪五六十年代,中国科学院华南综合考察队分别对红水河、桂西南和十万大山地区、桂东南等地进行了综合考察,取得了系统的科学资料。在 20 世纪 60 年代初和 80 年代,进行了农业自然资源调查和农业区划工作,包括先后两次进行土壤普查、林业资源普查等,基本原则是对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适宜性进行评价。其中,1958 年进行了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一次土壤普查鉴定,1960 年对此次土壤普查鉴定的自治区的土壤已经作了初步区划,1962 年中国科学院南京土壤研究所石华、侯传庆、周斌编制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壤区划》也有所论述。

1979 年 4 月 23 日,国务院以国发〔1979〕111 号文件批转农业部关于全国土壤普查工作会议报告和关于开展全国第二次土壤普查工作方案。根据全国的部署,广西壮族自治区的第二次土壤普查在自治区农业区划委员会和农业厅直接领导下,由自治区土壤肥料工作站具体承担和组织开展与技术指导。此次土壤普查主要是查清全自治区以及各县(市、区)土壤资源、类型、分布、面积、理化性状、生产性能和土壤肥力,统计农、林、牧等各类土地和土壤的数量;观察土壤主要性状,例如,层次、颜色、质地、结构、干湿度、松紧度、作物根系、新生体等,结合测定酸碱度、石灰反应以及水稻田和沼泽土等的亚铁、土壤养分(例如氮、磷、钾、有机质)等的含量,有条件地测定了主要微量元素含量和土壤物理性质,例如,土壤容积比例、土壤水分特性等;评价土壤质量和生产性能,例如,农作物或牧草、林木等的生长表现、水热特性、耕作特性、施肥特性等,在全自治区范围内按土地的肥力因素对农用地的各类用地类型进行质量评定,按耕地肥力、地力的高低进行等级划分。通过这次土壤普查,查清了广西壮族自治区的土壤肥力情况,对低产土壤妨碍作物生长的因素、其他低产原因以及高产土壤的特征和其特性进行调查分析,掌握了低产土壤妨碍作物生长的因素,例如,酸、碱、毒、盐、冷、板结、过砂、过黏、土层浅、排水不良、水土流失和其他障碍层等;分析评价低产、高产土壤的肥力条件、特性和指标,提出改土措施和种植、施肥方案,为制定全自治区发展农业和合理利用改良土壤的全面规划提供依据。第二次土壤普查对广西壮族自治区的农用地的质量与数量进行了初步的诊断评定。

1979 年 6 月 15 日,国家农业委员会、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所发布的《农业自然资源与农业区划研究计划(草案)》中,把国土资源调查放在农业资源调查工作的首位,要求各省(区、市)开展土地资源调查工作,尽快掌握农、林、牧、渔各类土地资源数量、质量、分布情况及其潜力,并下发了全国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指标体系,供各地开展土地资源调查时使用。因此,在 20世纪 80 年代广西壮族自治区又进行了土地资源详查和《中国 1∶100 万土地资源图》(广西壮族自治区部分)的编图调查研究工作。广西壮族自治区的草场资源调查、海岸带资源调查以及南方山区的综合考察,调查评价方案采用《中国 1∶100 万土地资源图》的评价方案和分类系统;对土地资源适宜性评价是根据土地对农、林、牧业生产的适宜程度和限制程度进行分类分等。土地评价系统划分为土地适宜类、土地质量等和土地限制型,使用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资源详查的图斑作为评价对象,综合参考了地貌、土壤、林业、草场、气象、海岸等方面的资料,进行综合分析评价,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资源评价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1980 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区划委员会红黄壤地区土壤区划协作组又编制了《广西红黄壤地区土壤利用改良区划》,对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壤资源及其改良利用作了记载和评价,对大农业布局与生产发展起了促进作用。

1980 年夏,在北京召开的第二次全国农业区划会议上,全国农业区划委员会和农业部布置了县级土地利用现状调查试点。1981 年春,又提出了加快县级土地调查(详查)。1982 年 7月,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资源调查办公室组织协调下,以容县作为土地资源调查试点,工作于 1983 年 6 月结束。该项调查在收集、分析有关资料、图件的基础上,在 1∶5 万地形图上勾绘土地类型框架,继续实地核查图上界线,采集各地类的土壤标本,并整理调查资料,从而确定耕地、林地质量评价指标体系,进行分级评价。土地评价采取综合分析和指导因素相结合的方法,即在全面分析土地各自然要素间的相互联系和相互制约的基础上,找出影响各类自然生产力的主要因素,研究分析改造限制因素应采取的措施,预测改造后的生产潜力。因此,容县土地资源质量分等以土地自然生产力为依据,分析农、林、牧的适应性及其限制因素,再参考土地利用现状及今后利用改良的可能性和难易程度,将容县土地资源按农用地和林业用地各分为 3个土地质量等、14 个土地限制型,按评价结果进行面积计算。同时,在土地利用现状调查试点中,还进行农业地貌、植被调查和土地资源综合评价调查。调查形成的文字成果有《容县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报告》、《容县土地资源综合评价报告》、《容县农业地貌类型及区划报告》、《容县植被类型和区划报告》;图件成果有《容县土地利用现状图》、《容县土地类型图》、《容县土地资源综合评价图》《、容县农业地貌类型分区图》《、容县地表坡度图》以及 1∶5 万《容县植被区划图》;表格成果有《容县土地利用现状结构分区表》、《容县疏林荒山草山改造利用分区表》、《容县地貌类型分区面积统计表》、《容县地表坡度分级面积统计表》、《容县地表岩性分布面积统计表》和《容县地表切割密度统计表》等。

为了真实、准确、全面地了解我国的基本国情,为国民经济建设和社会经济发展提供重要的土地基础数据,为实施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提供重要依据。1984 ~ 1996 年,我国开展了第一次全国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全面查清了我国当时的土地利用类型、面积、分布、权属和利用状况等土地资源家底。

1984 年 5 月 16 日,国务院下发了《关于批转农牧渔业部、国家计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开展土地资源调查工作的报告的通知》(国发〔1984〕70 号),5 月下旬,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区划办公室和自治区农牧渔业厅联合部署开展此项工作。国务院的通知下发前,自治区农业区划办公室与农牧渔业厅先行制定了《广西县级土地利用现状概查技术要点》,并按该要点于 1984 年3 月开始在容县、象州县、永福县 3 个县进行概查试点,用成数抽样法进行土地利用现状概查,并与土地详查结果进行比较,分析用成数抽样法进行土地利用概查的可行性。经试点,进一步修改完善了《广西县级土地利用现状概查技术要点》,于 1984 年 7 月全面开展此项工作。

1990 年 7 月 18 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全国农业区划委员会《关于编制农业区域开发总体规划工作要点》(国办发〔1990〕47 号),指出总体规划的原则是“深度开发与广度开发相结合,以深度开发为主,充分挖掘已利用资源的内在潜力”。全国农业区划委员会根据该文件制定了《全国县级农业综合开发后备资源调查评价大纲》,并统一安排部署该项工作。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区划委员会办公室广泛征求自治区有关专业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制定《广西壮族自治区调查评价要点》。该要点以农用地的产量为主要评价指标,确定广西壮族自治区划分中低产田(土)、中低产园、中低产林、中低产水面(简称“四低”)和荒山、荒地、荒水、荒滩(简称“四荒”)的标准。“四低”与“四荒”的调查评价主要是对农业后备资源质量和数量的摸底调查,以了解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四低”与“四荒”资源现状,掌握开发“四低”与“四荒”的资源目标、任务和措施。“四低”、“四荒”的成果有“四低”、“四荒”调查评价综合报告,“四低”、“四荒”调查评价重点单项报告,以村公所为单位的村、乡、县、市“四低”、“四荒”调查成果汇总表,1∶10 万或 1∶5 万比例尺中低产田(地)分布以及类型图、荒山、荒地资源分布及适宜性评价图。

1993 年 12 月,自治区农业区划办公室完成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四低”、“四荒”农业资源开发利用研究文集》。其中,主报告为《广西“四低”、“四荒”农业资源调查与开发利用研究综合报告》,专题研究报告有《关于进一步提高广西中低产耕地产出水平的思考》、《广西荒山、荒地现状及开发途径》《、广西中低产林地资源分析评价》,附件有《广西壮族自治区“四低”、“四荒”调查评价要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四低”、“四荒”资源调查评价工作总结》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四低”、“四荒”调查汇总表》。

1995 年 5 月,《广西农业资源与区划史》初稿完成。该书着重论述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资源的特点、优势及土地利用的制约因素,同时对土地资源的适宜性进行评价。

1996 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区划办公室按照全国农业区划办公室的部署和桂政办〔1996〕47 号文件的要求,在全自治区各地开展了农用地资源评价工作。评价的目的是掌握全自治区各级农用地资源的现状及其动态变化情况,为合理开发利用及保护农用地资源提供决策依据。当时评价的内容包括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养殖水面 5 个部分。

广西壮族自治区几十年的区域性农用地评价工作与研究成果,为自治区农用地等别调查与评定工作提供了技术依据,奠定了良好的科学基础。

农用地是指什么?包括什么等级?如何理解?按照《土地管理法》和国土资源部颁布的《土地分类》的规定,农用地是指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及其他农用地。

编者按:农用地是指什么?包括什么等级?如何理解?按照《土地管理法》和国土资源部颁布的《土地分类》的规定,农用地是指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及其他农用地。

具体来说,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新的土地分类采用三级分类体系。一级类设3个,即《土地管理法》规定的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二级类设15个,原土地利用现状分类8个一级类中的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及新设的其他农用地等5个地类共同构成农用地;原城市土地分类的商服、工矿仓储、公用设施、公共建筑、住宅等5个一级类及原来两个分类中都有的特殊用地、交通用地(除农村道路)和从土地利用现状分类的水 。

农用地分等定级名词解释

农用地:包括耕地,可用于农耕用途的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和宜农未利用地;不包括建设用地、自然保护区,也不包括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永久性林地、永久性牧草地和永久性水域。

农用地等: 在全国范围内,是依据构成土地质量稳定的自然条件和经济条件,按照规定的方法和程序进行的农用地质量综合评定,侧重于反映因农用地潜在的(或理论的)区域自然质量、平均利用水平和平均效益水平不同,而造成的农用地生产力水平差异。

农用地定级:即在行政区(省或县)内,依据构成土地质量的自然因素和社会经济因素,根据地方土地管理和实际情况的需要,遵照与委托方的要求相一致的原则,即主要考虑与定级目的相联系,如开展农用地估价的需要,按照一定的方法和程序,以县或乡为单位进行的农用地质量综合评定,侧重于反映因农用地现实的(或实际可能的)自然质量、利用水平和效益水平不同,而造成的农用地生产力水平差异。

农用地估价:农用地估价是指在正常市场条件下,相对估价期日,依据农用地的生产能力和自然因素、社会经济因素、区位因素和特殊因素等,评估出的农用地所能够实现的价格。

基准作物:是理论标准粮的折算基准,指全国比较普遍的主要粮食作物,如小麦、玉米、水稻,按不同区域生长季节的不同,进一步区分春小麦、冬小麦、春玉米、夏玉米、一季稻、早稻和晚稻等七种粮食作物。

指定作物:是指行政区标准耕作制度中所涉及的作物。

产量比系数:是按国家指定的基准作物为基础,按当地基准作物最高理论单位面积产量与各种指定作物最高理论单位面积产量之比,即各指定作物的标准粮折算比率。

指定作物轮作比系数: 指定作物轮作比系数是指:在依标准耕作制度所确定的轮作周期中,指定作物产量对农用地年产量的贡献率。将某作物种植季数占总种植季数的比率关系,换算为一定熟制中的比率关系,所得的值即为该作物的轮作比系数。

因素指标区:是对区域内决定农用地自然质量的各种因素和因素的组合,依主导因素原则和区域分异原则划分区域,是区别其它指标区的最小单元。分等因素指标区和定级因素指标区是一致的,根据需要,定级指标区可以比分等指标区更小一些,但没有进一步细分的定级指标区应与分等指标区拥有相同的分区边界。

评价单元:是农用地等级进行评定和划分的基本空间单位,单元内部土地质量相对均一,单元之间有较大差异。指定作物自然质量等指数:将影响指定作物生产能力的土地利用条件和土地经济条件设定于理想状态中,在考虑其生长受到当地光、热、水气候资源条件限制作用的同时,也考虑其受到田地主要理化属性、农田灌溉、地貌地形等自然条件限制作用的情况下,指定作物所能达到的折算为标准粮的最高产量。

农用地自然质量等指数:将影响标准耕作制度下指定作物生产能力的土地利用条件和土地经济条件设定于理想状态中,在考虑指定作物生产受到当地光、热、水气候资源条件限制作用的同时,也考虑其受到农田灌溉、土壤理化属性、地貌地形等自然条件限制作用的情况下,农用地所能达到的折算为标准粮的最高年产量。

指定作物利用等指数: 是标准耕作制度中指定作物在完全自然条件及当地的农业生产技术、农田管理水平的影响下,在采取最佳投入水平时,有可能达到的折算为标准粮的最高产量。

农用地利用等指数: 是标准耕作制度中各指定作物在完全自然条件及当地的农业生产技术、农田管理水平的影响下,在采取最佳投入水平时,农用地可能达到的折算为标准粮的最高年产量。

指定作物等指数:是标准耕作制度中指定作物在完全自然条件及当地的农业生产技术、农田管理水平、农用地集约经营水平的影响下,指定作物所能获得的折算为标准粮的最高产量。

农用地等指数:是指按照标准耕作制度所确定的各指定作物,在农用地自然质量条件、农用地所在土地利用分区的平均利用条件和农用地所在土地经济分区的平均经济条件下,所能获得的标准粮最高产量,按轮作比系数折算的农用地年产量。

土地利用系数:用来修正土地的自然质量,使达到接近土地的实际产出水平的系数,计算公式:KLJ=YJ/YJ,MAX(YJ为某样点的第J种指定作物土地利用系数;YJ为样点的第J指定作物单产;YJ,MAX为第J种指定作物的最高单产)。

?产量-成本?指数:计算公式为:aj = Yj/Cj(aj为第j种指定作为的?产量-成本?指数,单位为千克/元;Yj为样点的第j种指定作物实际单产,单位千克/公顷;Cj为样点的第j种指定作物实际成本,单位为元/公顷)。

土地区位系数:反映中心城镇影响度、农贸中心影响度和交通通达度的综全评价指标,用求和模型、加权求和模型或连乘积模型计算。

耕作便利系数:反映耕作距离、耕作装备和田间道路状况的综合评价指标。

熟制(multiple cropping):一年内同一田地上种植作物的季数。

耕作制度:(farming system):一个地区或生产单位作物种植制度以及与之相适应的养地制度的综合技术体系。

农用地等野外诊断指标:指经过选择的对农地质量有显著影响的农地质量构成因子,如土壤质地、地形坡度等。

标准地块:是指在一定的栽培管理技术条件下,该区域内农作物产量水平最高的若干农用地分等定级单元。一般情况下,标准地块的农业生产条件最好,它们在本内区域所处位置的气候、地形地貌、土壤、灌溉与排水等条件的综合特征最优。

标准地块体系:指农用地分等定级标准地块的分级体系与用于描述农用地分等定级标准地块特征的因素体系的总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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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猫巷少女倩语
    猫巷少女倩语 2025年01月18日

    我是Cali号的签约作者“猫巷少女倩语”!

  • 猫巷少女倩语
    猫巷少女倩语 2025年01月18日

    希望本篇文章《农用地调查评价历史》能对你有所帮助!

  • 猫巷少女倩语
    猫巷少女倩语 2025年01月18日

    本站[Cali号]内容主要涵盖:国足,欧洲杯,世界杯,篮球,欧冠,亚冠,英超,足球,综合体育

  • 猫巷少女倩语
    猫巷少女倩语 2025年0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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